1月31日,成都市新筑路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新筑股份”)一紙公告,直接引爆行業熱議——其控股子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晟天新能源”)傾力布局的新龍縣色戈20萬千瓦供電保障光伏儲能項目,因土地問題徹底“夭折”,已正式收到當地政府的項目終止通知!
要知道,20萬千瓦級光伏儲能項目絕非小工程,背后承載著企業布局新能源賽道的野心,更是地方清潔能源轉型的重要抓手,如今卻未開工先終止,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?公告里的“土地問題”看似簡單,實則暗藏光伏行業最致命的發展陷阱,今天我們就層層拆解,扒一扒這場項目終止風波的真相、隱憂與行業警示!
梳理新筑股份公告核心內容,這場突如其來的項目終止,并非偶然,而是多重矛盾疊加后的必然結果,其中3個細節值得重點關注,每一個都直指項目“致命傷”:
細節一:項目身份不一般,終止通知來自當地政府。此次終止的新龍縣色戈20萬千瓦供電保障光伏儲能項目,由新筑股份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主導投資建設,屬于規模化光伏儲能項目,原本承載著供電保障與清潔能源開發的雙重使命。但最終,是新龍縣人民政府主動要求晟天新能源“立即啟動項目終止工作”,并非企業主動放棄,可見問題的嚴重性已超出企業可控范圍。
細節二:核心癥結是“草場租賃”,短期內無解。公告明確表態,項目無法推進的核心原因的是“草場租賃問題”——短期內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及相關授權文件。結合光伏項目用地規范來看,新龍縣地處四川甘孜州,區域內草場多屬于集體或國有管控用地,受《草原法》嚴格約束,租賃需協調牧民、村集體等多方主體,協調難度極大,而這種“卡脖子”問題,短期內根本無法破解。
細節三:備案即將過期,時間窗口徹底關閉。雪上加霜的是,該項目的備案將于2026年8月正式過期。按照光伏項目建設流程,備案有效期內必須完成開工、并網等核心環節,否則備案自動失效。而當前項目因土地問題連開工條件都不具備,即便后續僥幸解決草場租賃問題,也根本來不及在備案過期前完成所有流程,“過期作廢”的風險,成為壓垮項目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據悉,該項目最早于2024年6月通過新筑股份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,由晟天新能源設立的項目公司具體負責實施,如今耗時近兩年,卻落得“未動一磚一瓦就被終止”的結局,難免讓人唏噓。
很多人疑惑,一個“草場租賃”而已,為何能直接導致一個數十億級的光伏儲能項目徹底終止?其實,這背后藏著光伏行業長期存在的“用地魔咒”——光伏項目占地規模大、涉及土地類型復雜,而林地、草地的合規使用,更是項目推進的“生死線”,一旦觸碰紅線,輕則停工整改,重則直接終止,新筑股份的案例,只是行業痛點的一個縮影。
首先,草場租賃的“合規門檻”遠超想象。根據我國《草原法》及光伏項目用林用草合規要求,草場(無論是天然牧草地、人工牧草地還是荒草地)均屬于嚴格管控用地,并非企業與土地所有權人私下達成租賃協議即可使用。尤其是新龍縣所在的甘孜州,草場多涉及生態保護相關要求,占用需辦理嚴格的草原審批手續,還需提供草原生態影響評價報告,而“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及授權文件”,只是合規的第一步。
其次,多方協調難度極大,時間成本不可控。光伏項目涉及的草場租賃,土地所有權人往往不是單一主體,可能涉及多個牧民家庭、村集體,甚至不同的行政區域,各方的訴求(租金、補償、生態保護等)難以統一。部分牧民可能擔心光伏項目破壞草場、影響放牧,拒絕簽訂租賃協議;村集體則需兼顧村民利益與地方發展,協調過程繁瑣且漫長,而新筑股份面臨的“短期內無法取得授權”,正是這種協調困境的真實寫照。
更關鍵的是,備案有效期的“剛性約束”,讓項目沒有緩沖空間。光伏項目備案是有明確有效期的,一旦過期,項目備案自動失效,若想繼續推進,需重新辦理備案手續,不僅耗時耗力,還可能面臨政策調整、資源重新分配等風險。新筑股份的該項目8月就要過期,而草場租賃問題短期內無解,相當于“巧婦難為無米之炊”,政府只能要求緊急終止,避免資源浪費與違規風險。
業內人士表示,光伏項目“栽在土地上”的案例并不少見,此前就有多個項目因林地、草地合規問題被停工、終止,甚至面臨高額罰款,這也暴露了光伏行業發展的一個核心痛點:清潔能源轉型的野心,往往受制于土地合規的“現實瓶頸”。
面對20萬千瓦項目被終止的重大事件,新筑股份在公告中的回應顯得十分“淡定”,主要釋放了兩個核心信號,看似從容,實則暗藏隱憂,我們逐一拆解:
信號一:預計對當期財務無重大影響。新筑股份表示,晟天新能源將積極配合新龍縣人民政府,辦理項目相關手續、協議的終止、變更等事宜,且“預計上述事項對公司當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影響”。這句話的核心邏輯,大概率是該項目目前仍處于前期籌備階段,尚未進入大規模施工、設備采購環節,前期投入(調研、備案、協調等)相對有限,因此不會對當期業績造成太大沖擊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前期投入的時間成本、人力成本、調研成本,以及項目終止可能帶來的合作信譽影響,并未被納入“當期財務影響”范疇,長期來看,仍可能對企業的新能源布局節奏產生一定影響。
信號二:將通過“法人優選”擇址新建。公告明確提到,晟天新能源將“積極通過法人優選等合法途徑,擇址另行開展新項目建設”。很多人疑惑,“法人優選”到底是什么?結合四川省光伏資源開發政策來看,“法人優選”是四川省規范光伏、風電資源開發的重要方式,即通過綜合評價的方式,依法依規優選確定光伏項目的投資主體,甘孜州此前就有多個光伏項目通過這種方式確定主體。
但擇址新建,并非“一句話的事”,仍面臨三大挑戰:一是新場址的選擇需要重新調研、評估,需避開土地合規陷阱,尤其是草場、林地等管控區域,時間成本極高;二是“法人優選”存在不確定性,需參與市場競爭,能否成功獲得新項目主體資格,仍是未知數;三是重新辦理備案、用地審批等手續,需適應地方政策要求,且可能面臨新能源項目同質化競爭、電價下行等行業壓力,短期內難以看到成效。
簡單來說,新筑股份的回應,更像是一種“及時止損”的表態——既然項目無法推進,不如主動配合終止,同時釋放“不放棄新能源布局”的信號,穩定市場預期,但后續能否通過擇址新建挽回損失、實現突破,仍有待時間檢驗。
新筑股份20萬千瓦光伏項目的終止,不僅是企業自身的一次挫折,更給整個光伏行業敲響了警鐘——在“雙碳”戰略加速落地、新能源賽道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下,光伏項目落地,再也不能“重規模、輕合規”,尤其是這3個“生死紅線”,必須警惕:
紅線一:土地合規是前提,切勿“先上車后補票”。光伏項目用地類型復雜,林地、草地、農用地的管控要求各不相同,企業在項目籌備初期,就應全面調研場址土地性質,明確土地所有權人,提前辦理相關審批手續,避免因“用地違規”“租賃糾紛”導致項目終止。尤其是在生態敏感區域(如草原、自然保護區周邊),更要嚴格遵循“草光互補”“林光互補”模式,杜絕“以租代征”等違規操作。
紅線二:重視備案有效期,合理規劃項目節奏。光伏項目備案有明確的有效期,企業需結合用地協調、審批、施工等環節的時間成本,合理規劃項目推進節奏,避免因某一環節滯后,導致備案過期、項目失效。若預計無法在備案有效期內完成開工,應提前申請備案延期,避免陷入“被動終止”的困境。
紅線三:提前預判風險,做好應急預案。光伏項目推進周期長、涉及主體多,除了土地風險,還可能面臨政策調整、電價波動、并網困難等風險。企業應提前預判各類風險,尤其是用地、備案等核心風險,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,比如提前儲備備選場址,避免因單個項目終止,影響整個新能源布局。
此外,從行業層面來看,光伏企業的土地“兩稅”爭議、并網合規紅線等問題,也仍需進一步明確解決,只有政策更清晰、管控更規范,才能減少企業的合規成本,推動清潔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。
對于新筑股份而言,新龍縣色戈項目的終止,或許是一次“及時止損”,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訓——新能源賽道前景廣闊,但絕非“躺贏”,只有敬畏規則、重視合規,才能行穩致遠。而晟天新能源計劃通過“法人優選”擇址新建,也意味著企業并未放棄新能源布局,只是需要重新調整節奏、規避風險。
從整個光伏行業來看,隨著政策管控的不斷收緊,“合規”已成為光伏項目落地的“硬門檻”,那些忽視土地合規、盲目追求規模的企業,終將被市場淘汰。未來,光伏項目的競爭,不僅是規模、技術的競爭,更是合規能力、風險管控能力的競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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